深圳的企业管理体制
薛海春
深圳现有工业企业2650多户。普遍实行了经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本取消了对企业的指令性计划,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按国内外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进行自主调节,开展竞争,从而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七九年深圳的工业总产值只有0.61亿元,八九年达到116.4亿元,平均每年递增69.1%。产品销往世界45个国家和地区,产品优势仅次于亚洲四小龙的新加坡。目前可以说是万商云集。深圳实行工技结合发展的方针,已初步发挥应有的“窗口”作用。
但是,企业特别是国营企业经营机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承包基数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企业负盈不负亏;企业只包利润,不包技术改造和资产增值;发包方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工资、奖金及福利性支出超幅度增长;各种不合理开支摊入成本;不处理、不核销呆滞物资而虚盈实亏;等等。这些问题,也是内地国营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为了解决国营企业经营机制不完善这一由来已久的难题,深圳已将企业体制改革深入到企业所有制结构的领域,从原来国营企业所有制一元化结构,转化为以股东共有制为特征的多元化结构,提高了企业资产社会化程度。在新的财产关系的基础上,使企业建立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活力问题。深圳目前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采取“一企两制”、“一企三制”的模式,即一个股份企业由两种或三种所有制成份联合构成。至于采取那种形式,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与需要来进行选择。划分股权的类型有:国家股、本企业集体股、企业法人股、社会个人股。有的企业还划出奖励股和优惠股,作为对企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者和职工个人的合理补偿。
深圳国营企业的体制改革,从总体上看,方向是正确的,发展是健康的,效果是显著的。当然,也还面临一些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如股份制与承包制的关系问题,产权归属如何划分问题,如何加速股票市场形成等等,使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