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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3月28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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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到外地就医由家属护送的路费能否报销

百事通:

我丈夫因患病需要到外地就医,丈夫所在单位让我护送他。请问:我的路费能否报销? 渭南 黄晓梅

黄晓梅同志:

陕西省财政局陕革财事(1979)123号文件规定:凡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病人,因病重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派人护送的,经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机关领导批准,原则上应派本单位职工护送。如确需派其家属护送的,无论其家属是职工或不是职工,只报销其往返车船费(包括硬席卧铺)。家属是职工的,其往返车船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家属不是职工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报销。不是职工的家属,因护送而引起的生活困难,由患者申请在职工福利费内酌情予以补助。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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