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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7月02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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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生二胎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百事通先生: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生育了第二胎并做了绝育手术的国家职工,其分娩时的住院费、医药费等能否在单位报销?

眉县读者陈兵

陈兵同志:

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生育二胎应符合一定的条件、时间及申请手续等方面的要求。分娩时的费用,国家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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