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新婚三月进班房
“新婚3个月的陈永红被公安局带走了!”这一消息传开后,连熟悉他的本厂职工也感到惊奇不解:一个“双文明职工”怎么会变成盗窃犯?!话,还得从头说起——
1988年,22岁的农村青年陈永红接父亲的班,来到地处咸阳市的陕西广播电视设备厂当工人。他虚心好学,凭着一股钻劲学到了真本事,各方面进步都是很快的,1989年被厂里评为“双文明职工”。1990年的一天,陈永红的自行车被贼偷走。对于家中经济不宽裕的他,损失少说也是两个月的工资。他越想越生气,竟然没有去厂公安处报案,而去偷了别人一辆自行车。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事情败露后被公安处罚款200元。
今年2月17日,陈永红与西安市建二公司一姑娘喜结良缘。为了婚礼的排场,他东借西凑,欠了2200元外债。婚后如何还帐,成了头痛的难题。用工资还吧,还到猴年马月才能还清?何况家中仅他一人在外工作,弟妹尚小……有一天,当他得知同宿舍的职工张某家中寄来2000余元钱后,顿生邪念。便伙同西安一合同工李某,撬开同宿舍的张某的棕箱,盗窃到2203元的活期存折与现金400元,遂后采取欺骗手段,从厂储蓄所支取现金2200元,潜回家中。
望着被公安人员带走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丈夫,陈永红的妻子流下了一串串泪水……
(杜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