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委省政府在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中强调
坚决制止三乱 减轻企业负担
本报讯 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制定颁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其中对制止“三乱”和纠正检查多、评比多问题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规定指出: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得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坚决取缔一切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的项目。除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项目外,各地、市、县一律无权自行集资、罚款、收费。对未经省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的各种集资、罚款、收费,企业有权拒付;对因拒付而遇到要挟,刁难、企业有权提出控告。
坚决纠正检查多、评比多的现象,压缩缺乏实效的检查、评比,使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定以外的检查、评比,近期内一律“关闸”。凡借检查、评比之机“吃、拿、卡、要”的,必须如数退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从严查处。(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