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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2年03月03日

陕西工人报第4版 在中国的“国际盲流” 幽默五则 图片新闻 爆竹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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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
04

在中国的“国际盲流”

——这几年,人们满脑子都是中国人往外钻的事儿,莫非真是这方水土不养人?

其实,在中国的“国际盲流”还不少呢!

“哑女”

流落街头的青年妇女易受到流氓的侵害,公安人员将这个乌眼珠姑娘收容了。

派出所上报发现一个神秘的哑女,上级给他们派来了一个外语而不是哑语翻译。

不出上级所料,这位真是来自南方的异国妇女。

派出所的民警这才知道,偷越国境的某国姑娘,已经撒向中国大陆很多省市自治区,她们使偏僻小镇的公安人员第一次遇上了“涉外”案件。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中国姑娘往外嫁,外国姑娘往里嫁。仅南疆某省,两年间就发现了12000多位“偷渡新娘”。按概率,至少有两倍以上的人尚未被发现。

嫁人不论“哪一个”却讲究“哪一国”!

从家情的角度看,这种没有具体对象的选择相当盲目。从社会学角度看,信息相当明确:中国男人更接近理想的丈夫条件,中国婚姻家庭状况比较稳定,中国的生活条件优于多数邻邦国家。

内嫁女猛增,中国小伙美滋滋的,可民政、公安等部门却日益担忧。她们非法入境,非法结婚,非法居留,而且多数是被人贩子以1000至3000元的价格贩进来的。想想看,北京站口,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商品竟是“外国妞儿”!

依照我国法规,应将她们遣返回国。强大的吸引力,又使被遣返的外籍女子再次偷渡中国。边境地区的公安力量,已经不足以对付这支女子大军。

“难民”

这些外国人不承认自己是图生活实惠的。他们自称为“难民”。

联合国有关公约认定:“难民”是“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是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

敢于在北京街头游荡的,是自称躲避战乱的人。一旦得到联合国难民署的承认,就可以住进低档涉外饭店,每月数百元外汇券生活费。这种救济标准在西方难以糊口,在中国却可以过得舒舒坦坦。

“北京是个好居处!”“难民”们互相转告。社会安定,物价不高,不歧视有色人种,一些比中国富但比中国乱的国家,“难民”接连来华。

住下来,还不想走。老资格的已过3年。房间里电视、冰箱、洗衣机……居家过日子的东西都置全了,哪里还有临时观念?他们的表现证明:“避难”是名,“移民”是实,他们打算留在中国不走了。

这样的假“难民”,中国政府一律不予确认,他们通通是非法居留者。

“迷途的羔羊”

一位体貌象中东人的男人向中国公安部门自首了。他手持北欧护照,却不知护照上的名字怎么念,还不知道护照上那个未成年儿子是谁的。原来,人贩子卖他一本别人的护照,换上他的照片,把他带到北京,然后甩下他溜了。

他身无分文,他自称是迷途的羔羊,他要求中国政府的救济。

中国有这个义务吗?

可是,国际人贩子接连不断地“贩羊”进来,大字不识的农民,不满18岁的中学生……一个个都撂在北京了。反正你中国不能把我饿死。

也有的称“羊”不如称“狼”。他们办一短期旅游签证,进来后就赖着不走了。据说是没钱买票。

他们是非法入境者,又是非法居留者。

在世界移民潮中,非法偷运已成获利甚丰的地下行业,也成为各国政府相当头疼的国际问题,哪个国家疏忽,哪个国家就会成为非法移民的通道和收容所。

“久客不中留”

尽管中国不肯容留,但各种“国际盲流”还是千方百计地进入和居留于中国。利用入境手续的简便,频繁往来,变规定上的短期居留为事实卜的长期居留。利用边境居民的民族、亲戚感情,隐居于偏远农村。利用大城市住宿管理的漏洞,辗转于旅馆、外国人公寓和个别中国人住宅之间。

民间有句老话:久客不中留。那是因为,客人住久了,就有反客为主之势。

一些国家曾规定,赦免长期非法居留者。这给在中国的“国际盲流”带来幻想。

“偷渡新娘”变成了“偷渡妈妈”,你忍心将她们母子分离?

这位“难民”申请与中国姑娘结婚,你打算将来让他们两“国”分居?

他在中国已住5年,亲戚是中国县级官员,是不是该“落实国籍政策”了?

住得愈久,管理将愈加复杂难弄。而且一旦开了容留先例,就会引来更多的不速之客。人口已经相当拥挤的中国,充不起这个大方。

事实上,世界上那些主张“移民自由”的国家,也不过借此抽外国的人才之血,不成材的盲流他们才不要呢!

(摘自《华东信息报》)

刊头设计 王洪斌

本版编辑 周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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