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穆斯林的习俗
王瑞明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为穆罕默德所创。教徒通称为穆斯林(顺服者)。伊斯兰教在公元七世纪中叶传入中国。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现在共有穆斯林七亿多人,中国有一千三百多万。西安穆斯林约有五万多人,散居西安各区。
《古兰经》上规定,禁止穆斯林食“自死的动物”、“禁食猪荤”、动物的血等等。禁食猪荤是古代阿拉伯民族的生活习俗在伊斯兰教中的反映。早在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古代阿拉伯半岛的游牧部落中,以及中东地区的某些古老民族中都有不食猪肉的习俗。公元七世纪初,穆罕默德在创立伊斯兰教时,承袭了这个古老的习俗,把猪视为“不洁之物”,并且把这一习俗写入教义中,作为伊斯兰教的一条重要教规。
自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在对待“禁食猪荤”这一习俗上,曾有过伤害穆斯林感情的问题。明朝时,某些汉族的官吏强迫穆斯林吃猪肉,揶揄他们的宗教信仰,嘲笑和污辱他们的礼俗,迫使其“移俗改姓”,从而挑起了民族矛盾。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广大穆斯林正当宗教生活予以保护,他们的宗教礼仪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各地清真寺也修缮一新。在我国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柯尔克孜)中都是不食猪肉的。我们再也不要发生损害兄弟民族感情的言论和行为,应该加强兄弟民族的友好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