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赔款十万元
某日晚10时许,临潼县百货公司第一零售商店二楼,因职工违反规定,折叠使用电热褥取暖,未断电源,致引起大火,使价值20多万元的布疋、针织、劳保用品等商品毁于一旦。县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两位经理亲自赶往现场,并且立即组织业务人员察勘,核定损失。次日,在县政府主持召开的事故现场会上,县保险公司当场预付保险赔款10万元,以支持企业尽快恢复营业。主管县长和商业局长对保险公司这一作法表示感谢。
多年亏损,多次做工作,不愿投保的陕西骊山床单厂领导,在县百货公司火灾后第二天到县保险公司,将该厂2千多万元的财产参加了保险。
(王申厚周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