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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2年09月10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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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转借和抵押身份证现象严重

希望有关部门对其加强管理

编辑同志:

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进行社会交往的重要证件,其在就业、入学、选举、婚姻登纪和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一些人对此认识不足,遗失,转借和用身份证作抵押的现象普遍,甚至给一些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

据报载,今年6月初,发生在昆明的杀害两名女游客的特大谋财杀人案,罪犯就是用他人身份证进入被害人住所。宝鸡拓石工务段郑建成流窜作案,就是用他人身份证住进武功县便民旅社,经公安人员辨认识破后,才将其抓获。另外我们发现在一些城镇的车站,竟有顾客吃饭欠帐用身份证作抵押的现象。今年6月下旬,我们在武功车站公安派出所值班室见到了上百份旅客遗失的身份证,奇怪的是竟无人来领。

因此,笔者希望公安机关加强对身份证的管理,也希望人们充分认识到身份证的作用和意义,不要转借,抵押,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丢失。

爱惜身份证,就是珍爱你的人格。

西安铁路公安处 刘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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