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这个牌子挂得好!
据报载湖北天门纪委为阻档社会上向企业乱摊派歪风,率先将十家企业列为重点保护单位,为这些企业挂上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规定凡到这些企业摊派的单位一律先到市纪委填写登记表,由市纪委审批。仅两个月时间,市纪委就为这些企业拒付摊派费八十多万元。目前,不少企业纷纷向市纪委要求将自己列为重点保护对象,表示如获批准,将敲锣打鼓迎牌进厂。
读罢此文,感到大快人心,不由得要说一句:
“这个牌子挂得好!”
较长时间来,不少部门都将企业视为“唐僧肉”想咬一口,企业要生存不得不向他们“烧香拜佛”各种巧立名目的摊派费似如“千手观音”伸到企业面前,企业深恶痛绝,某企业家苦不堪言地说:“︽企业法︾虽颁布实施,要真正用 ︽企业法︾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档开那些无形的手也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天门市十家企业两个月内就有八十多万元的摊派费找上门就是最好的例证。
为此,笔者深感政府把企业推向市场并非是简单的撒手,还应积极为企业走向市场协调好各种外部关系,按︽企业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搞活企业,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愿更多的政府部门从天门市纪委为企业挂“档驾牌”这件事中得到启示,从本部门职能出发,围绕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企业多办点实事好事。
(周剑舞 谢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