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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2月23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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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能收买国营企业?

去年8月初,深圳市、罗湖区两级政府收到一份报告:个人愿出资2000万元购买国营企业。落款人:罗湖区时代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叶启明。

收购谁?实际上就是叶启明本人目前出任总经理、担任法人代表的时代公司。

自己收购“自己”,这无疑是一个大胆之举,但同时又是一个十分敏感和令人挠头的事儿。

叶启明的收购意向,给市、区两级政府出了一道难题。在此之前,即使对少数亏损企业,罗湖区有关方面未敢下狠心将之推上拍卖市场,何况时代公司还是一家在区属企业中效益属中等偏上的单位。

由于种种原因,叶启明的收购报告虽然打了数月有余,却始终未得市、区有关方面的正式回音。几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区委、区政府干部,其“个人看法”大体相似:把一家国营企业卖给个人,不太可能。

本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产权转让、兼并和收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以往的情形毕竟是:外商购买集体、乡镇企业多。在这种态势之下,国营企业被私人买走,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观念、感情上接受不了。也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只有活不下去的企业,才会被拍卖或收购。对此,叶启明颇不服气:“外国老板可以到中国收购企业,中国人自己为什么不行?难道说中国人站在自己的土地上,还不能与外国人平起平坐?”

(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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