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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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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我国物价改革向纵深发展

到一九九二年底,社会商品零售额国家定价的比重已降到百分之十,市场调节价和国家指导价的比重已提到百分之九十左右

据新华社电 近五年我国物价改革在前阶段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大多数产品价格已放开,到一九九二年底,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家定价的比重已降到百分之十,市场调节价和国家指导价的比重已提到百分之九十左右。价格体系的深刻变革为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作了良好的铺垫。

在近五年间,我国以建立、完善价格间接调控系统为改革重点,增强了对价格的宏观控制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同时不失时机地对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是提高了粮棉的定购价格,提高了煤炭、石油、电力、钢铁、运输、邮电等基础工业品价格和粮油的统销价格。随着条件的成熟,又于一九九二年再次提高了粮食购销价格,提高了统配煤炭价格、原油“平转高”,并追加出台了提高铁路货运、天然气及统配化肥价格等措施,使价格结构进一步走向合理化。

五年价格改革,使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迅速裂变,价格形成机制有了重大改善:由国家直接管理的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的品种,已由一九九一年底的七百三十七种减少到目前的八十八,工业消费品方面除盐和少数药品实行国家定价外,其余已全部放开,农产品价格方面,允许各地区根据各地情况分散决策农产品价格改革,国家定价的农产品已减少到六种。

五年价格改革,也使传统僵化的价格观念被冲破,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加强。同时,多数人收入的提高也减轻了物价调整的难度。

五年价格改革,还使价格管理更多地转向了间接调控。实践证明,单纯放开物价并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合理的间接调控和科学管理,才能推动市场发展。近几年各级物价部门加强了价格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努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各类交易市场,及时发布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实行挂牌指导,维护价格秩序,并积极推进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对平抑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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