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深入学习贯彻《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
省司法厅副厅长 苏丁贤
今年4月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一周年纪念日。一年来,通过《工会法》的学习和贯彻,在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工会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它依据《宪法》所确立的工人阶级是国家领导阶级的政治原则,进一步肯定了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并就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工会法》使党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也为通过工会组织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体制改革经济腾飞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时机,以主人翁的姿态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自觉地成为培育、发展市场经济的主力军,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已成为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工会组织担负着不可替代的组织教育、桥梁纽带的重任,这也是《工会法》在新形势下赋予工会组织的新的任务。因此,在当前进一步动员广大工人阶级和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工会组织乃至全社会都责无旁贷。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工会法》,支持并推动工会工作。广大干部学习《工会法》时,要深刻领会《工会法》的基本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明确新形势下学习《工会法》的意义,组织广大干警和职工学习《工会法》,了解《工会法》的基本原则,工会组织的性质、纲领、任务、组织机构与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证工会组织社会职能的实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其次,要重视抓好《工会法》的宣传工作。今年是实施全国和我省“二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全省将全面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各行业、各机关、各企业在安排专业法学习的同时,要注意抓好《工会法》的宣传。对于《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要和学习贯彻《宪法》、 《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起来,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宣传中要注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工人阶级是国家领导阶级的政治地位,赋予了工人阶级有史以来最广泛的民主权利并规定了应尽的义务,《工会法》作为子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系统地规定了工会的各项权利,使工人阶级的民主权利通过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保障。《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工会法》都对职工在企业里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作了统一的规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是指导企业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尽快走向市场的重要法规,各级普法办公室、工会组织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在学习《工会法》的同时,认真做好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三,落实《工会法》,为企业改革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职工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法律事务将日益增多,律师公证工作要大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协助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切实贯彻落实《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依法保障企业的自主权,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的法律顾问室、司法科(处)要与本单位工会组织共同抓好职工的法制教育,及时调处企业和职工在转换机制、机构改革、优化组合中遇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纠纷,推动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职工行使权利和义务,参与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走向市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四,《工会法》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因此,它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从组织和单位方面讲,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都应该遵守此法。全社会公民都要学习《工会法》,通过《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促使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