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改步入制度创新阶段
到“八五”末期三分之一国企将被改造成“公司制”企业
记者从9日结束的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的企业改革将从政策的调整进入到制度的创新阶段,将有大部分国有企业依法被改造成“公司制”企业。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这是造就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实现国有企业机制转换极其重要的一步。
我国十几年来的企业改革,基本沿着两权分离,扩大企业经营权,减税让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思路来进行的。这在当时的体制和条件下实现了企业改革的起步,其重大意义和历史作用不可低估。
现行的国有企业组织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组织制度,这一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法人制度,是责任明晰的产权制度,公司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被改造成“公司制”企业即国家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后,要相应建立“公司”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以及财会、人事、劳动、分配、管理等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
陈清泰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有一系列改革与之配套,需要有领导地进行。我们既要积极研究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运行机理,又要积极创造条件与现行制度相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将逐步进行,据说,到“八五”末期,将有三分之一的国有企业被改造成“公司制”企业。
《工商时报》张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