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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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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教师生活解决实际问题

省教育工会深入基层了解教职工的生活状况省府要求在教师节前全部兑现拖欠教师工资

本报讯 省教育工会始终把关心教职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今年以来他们深入基层,认真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并针对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严重的现象,写出书面报告,向省上有关部门反映、呼吁。8月下旬,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市)、县(市、区)在教师节前千方百计筹措经费,全部兑现拖欠教师的工资。

今年元月,省教委、财政厅、人事厅以加急电报转发了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检查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妥善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后,各地、市都采取了一些措施。省教育工会在深入调查中发现,拖欠教师工资的多属贫困县,由于没有新的财政来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拖欠教师工资的数量有增无减,已严重地影响了一些教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也影响着正常的教学工作。于是,他们写出了《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严重,已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希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的送阅件,文中举出了一系列的数字和事例,说明了部分县、市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情况以及对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师生活的影响,并分析了造成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的原因。这份报告引起了全国教育工会、省人大、省政协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8月21日,省政府发出了《关于抓紧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今年教师节前,各有关地(市)、县(市、区)要千方百计筹措经费,全部兑现拖欠教师的工资;民办教师工资的民筹部分应通过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渠道解决;为了确保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决定将原下放到乡财政包干使用的预算内教育经费,从1994年起,收归县(市)财政统一管理,交教育部门集中使用;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将我省原按三税2%计征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从1993年9月1日起提高到按3%计征,征收渠道和办法不变。 本报记者田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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