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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9月09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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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母可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百事通先生:

我父亲早年亡故,8岁时我就和姑母生活在一起,由姑母抚养成人。姑母无子女,姑父是个退休教师,1991年病逝。姑终年已63岁,没有工作过,也无任何经济收入,完全靠我养活,我本人是企业的固定工,按照我的具体情况,姑母是否可列为我的供养直系亲属?

华阴 王贵石

王贵石读者

您反映的情况算作一个特殊问题,《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虽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中的解答:如果职工自幼是依靠他们(指姑母等)抚养长大的,现在她们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者,可以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有些细节问题,建议您到单位的劳资部门和工会去问问。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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