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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1月0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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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养的孩子能否算独生子女

百事通先生:

我是咸阳一纺织厂的女工,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今年经人介绍收养了一个三四岁的女孩。请问,按照计划生育条例我收养的这个小女孩算不算独生子女,如属独生子女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证,都有哪些优待? 咸阳王天霞

王天霞读者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经父母申请,由母亲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证。

对独生子女的优待:(1)从领证之日起至14周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2)城镇分配住房,农村划分宅基地、责任田、扶贫、救济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户从优照顾;(3)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招生、招工、招干、就医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4)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14周岁,粮食部门每月增供食油50克。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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