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懂法莫当官
魏俊兴
四川省内江市要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并把此作为考核政府领导的重要条件之一,采取“法律考试不合格,不发乌纱帽”的新举措,收到了好效果。
对不懂法律常识的人,不发“乌纱帽”,这个“关”可谓把得好。试想,让一个连法律常识都不懂的人当领导,何以谈得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再说一个领导不懂法,所造成的危害要比一个群众大得多,从这个意义上看内江市的做法,着实是棋高一着。纵观现实,因不学法、不懂法而造成不良后果,悔之晚矣的领导并非个别。至于在工作中因自己不懂法,却非要下属按自己的意愿办,或遇事凭经验、拍脑袋、想当然的领导也司空见惯。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学法用法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更是对掌握人才物大权的领导们的最起码要求,同时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在抓群众普法教育的同时,千万莫忘自己先学好法,用好法。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在学法、用法这个问题上何尝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