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周忠群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指出: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企业是市场的基本经济单位和最基本、最主要的竞争主体。企业要进入市场,必须首先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否则,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通过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这样企业就能够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独立的法人实体,活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化大生产要求企业之间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协作伙伴。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使企业法人之间相互参股,相互制约,相互参与经营管理,相互安定发展,并能扩大资集范围,实行资本社会化,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清、自主权不落实、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以致企业活力不足,企业行为难以规范,经济效益不够理想。例如,仅去年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潜亏和明亏相加,已近1500亿元。国有资产流失惊人,从1979年到1992年,国有资产净流失5000亿元。因此,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由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转为以明晰企业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继承和发展人类的文明成果。这是因为现代企业制度的进步意义在于:一是产权关系明晰。由出资者注入企业的资本金及企业在经营中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企业对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这样把企业的所有权和出资者所有权及其它财产区分开来。二是权利责任明确。企业有了法人财产,既落实了自主经营的权力,又增强了自负盈亏和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一方面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财产收益权、监督权、重大决策和选择企业经营者等;另一方面按出资额对企业破产时的债务负有限的责任。三是利益制衡和约束机制健全。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和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形成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的制约机制,以调节所有者、法人代表、经营者和职工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摆脱了政府机构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可以实现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调控。政府可以为各种所有制的经济平等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这样既有利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又有利于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