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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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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制度不可取代

据上海法制报消息 全国公费医疗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刘秀峰最近否定了医疗保险最终取代公费医疗制度的说法。他说,在近期对亏损或面临破产企业尚无好的处理方式时,仍将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

据刘秀峰介绍,我国目前还找不到替代公费医疗的另一种制度。保险公司商业盈利式的医疗保险只能作为一种补充形式存在。人们往往把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对立,实际上公费医疗是政府给群众买保险。关于各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后企业公费医疗制度如何适应的问题,刘秀峰认为,不能把医疗单位简单推入市场,企业的劳保医疗也是公费医疗,税前列支的福利费、大病统筹等制度是强迫性质,将不因经营机制转换而受影响。至于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医疗问题,通过扩大公费医疗范围的方式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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