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异地办案何其难
一个外地客商,略施雕虫小计,就轻而易举地使宁陕时装厂上当受骗。当地公安机关虽几经奔波,最后仍损失13678.26元。案犯至今逍遥法外。
去年9月下旬,一位叫肖志坤的客商持湖北监利县白螺生活物资采供站法人委托书来到宁陕时装厂联系业务,签订了价值67025元的服装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货到付款。之后,53箱450套“艾浩”、“雅鹿”牌服装被装上了卡车,由副厂长谢、杨二人押送至白螺镇。在肖等人安排下,货车停放在白螺兴业工贸公司院内。次日凌晨,货物不知去向,肖志坤亦销声匿迹,押送人即到白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此案属经济纠纷,应由法庭管。法庭虽受理此案,但由于人、货均不知去向,又让回当地公安机关以诈骗行为报案。
宁陕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与司法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赴湖北调查案情。首先到达监利县刑侦大队请求协助,但得到的答复是“无能为力”。白螺法庭虽称积极协助,但迟迟不采取任何措施。受阻后,办案组只好中途返回宁陕。
出于对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组再充实警力后再赴湖北。在付给白螺派出所1100元办案经费后,得到该所协助,迅速取得有力证据,但由于人犯在逃,无法追回赃物和收审人犯。办案组再次返回宁陕。直至11月28日,办案组接到白螺派出所将肖志坤抓获的电报后,又迅速派人赶到白螺,但人犯已放,只追回部分服装。派出所提出追回货物就算了,并要求付给协办人员奖金500元,白螺法庭同时要求付给诉讼费1000元。在付清各项费用后,办案组只好将大部分赃物运回宁陕。 (彭东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