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毒品犯罪分子
陆玉然等1名罪犯判处死刑
本报讯 为了严厉打击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4日公开宣判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毒品犯罪分子,其中高照峨等6名罪犯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陆玉然等4名罪犯被判处死刑,当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案犯甘建设,男,38岁,捕前无业。1993年2月初,甘犯先后两次向杨某出售毒品10克,2月10日晚,该甘再次向杨出售毒品时被当场抓获;案犯陈修起,男,56岁;韩选良,男,28岁;范军仓,男,34岁,均系农民。三犯自1993年7月起大肆进行贩卖、运输毒品活动,去年9月17日,三犯在周至县电力局家属院对面玉米地里以6000元价格交接海洛因时被抓获;案犯高照峨,男,47岁,农民;张西京,男,35岁,捕前系西安沣河毛纺厂工人。1993年3月15日,高犯从山东老家携带海洛因一包到西安贩卖,并通过张犯帮助,出售海洛因27克,获赃款1500余元。
案犯陆玉然,男,42岁,无业;张小利,男,42岁,个体经营者;刘惠兰,女,41岁,捕前系西安民乐园食品店会计;刘天思,男,34岁,兰州铁路局房建段天水分段工人。陆犯于1992年3月至4月间,先后从云南省大理市购买吗啡8500克,卖给张小利等人5500克、刘惠兰等人3000克。同年5月,陆犯又在大理市购买吗啡5016.7克,将它卖给刘天思、张小利等人,刘在携带毒品去火车站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此4犯结伙大肆贩卖、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系建国以来西安市最大的贩毒集团案,决定依法严惩。 (朱宝玲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