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写在《劳动法》颁布之时
本报评论员
《劳动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并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亿万劳动者,尤其是广大职工群众盼望已久的大事。《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劳动制度改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劳动法》是建国以来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劳动法》既全面总结了我国调整劳动关系,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制度改革成功的经验,又充分借鉴了国际劳动立法的经验,是一部具有较高法律强制力作保证的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为建立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也为今后制定《劳动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待业保险法》、《工资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是宪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依据宪法的精神,《劳动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在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权利;规定了劳动者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恰好是用人单位应履行的职责。同时,为了保证法律规定的贯彻实施,《劳动法》还对有关条款执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也为用人单位规范自身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都进一步保证了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施。
《劳动法》还总结了建国以来,工会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工会组织的一些权利。这给工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行使《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各项权利,要积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劳动法》的贯彻落实。
当前,我们要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劳动法》,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并从《劳动法》中真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体现党和国家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落实,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同时,要增强劳动法律意识,既要自觉遵守《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履行法定的义务,也要自觉依据《劳动法》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并敢于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真正掌握、运用好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