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久前决定,从六月下旬开始,先在18个城市各选两三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破产。国家财政拟拿出70亿元用以安置破产企业的国家职工。中央高层认为,是否对那些扭亏无望的国企实行破产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据悉,初步考虑,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每个破产企业职工在得到约两万元左右的安置费后,将与企业一切两断,以此解决目前这类企业靠银行贷款发工资的不死不活局面。 (据7月1日《信息参考报》陈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