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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8月2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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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亡故后退休养老基金怎样处理

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有一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因病亡故,在处理退休养老基金时,单位和死者亲属发生过争议。请问,亡故职工本人生前由单位和其个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怎样处理?

安康读者 安一杰

安一杰读者:

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死亡后,按照国发[1986] 77号文件规定,其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由死者所在单位按规定支付。为此,由单位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所在地、市社会统筹机构按规定数额返还给支付上述费用的单位。

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死亡后,个人所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所在地、市社会统筹机构退还给死者亲属。(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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