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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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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蛀虫不手软

焦坪矿侵吞工人工资干部丢官

本报讯 铜川矿务局焦坪煤矿最近做出决定,对截留工人工资侵吞工人利益的两名干部分别免去队长职务。

原永红井口掘一队队长樊某,在1992年6月因截留工人工资,把区队的一些坑木拿回家等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取消了预备党员的资格。此后,他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继续在工人工资上做手脚,从1992年7月至1994年元月,先后4次采取多造少发、扣工人各项罚款不上交等手段侵吞工人血汗钱3376元,绝大部分没有进帐,胡支乱花,在工人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原矿多经公司2号井采煤队队长王某,利用职权截留工人工资、私自出售煤炭自己收款不交会计入帐,还采用撕掉涂改经济帐目等手段侵吞工人血汗钱3350.5元,造成工人集体上访,影响极坏。为此,该矿免去了其队长职务。

另外,该矿还查处了9名科级干部经济问题,收回违纪资金2万多元,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石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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