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无缘de高跟鞋
文/杜筱
高跟鞋曾经穿过。大概是上大学时穿的第一双,黑色系带的,式样挺漂亮,结果却是脚前掌磨出两大块厚厚的茧子,脚后脖磨起两个大血泡。于是决定跟高跟鞋绝缘。脚上便是清一色的旅游鞋,大平跟,所幸平生不爱穿淑女装,所以整体倒也相配,又舒适又洒脱。
一直到要嫁人了,一身的婚礼衣裙穿起平底鞋来就逊色许多。无奈,只好跑遍全城,买回一双小橄榄跟的玫瑰色皮鞋。结婚那日穿了一上午后,便让它回家躺在了鞋箱底。
生完孩子在家休假时,更是一双舒适的拖鞋毫不顾忌地出出进进,使本不适宜穿高跟鞋的脚越发自由散漫了。某日,与丈夫外出,他忽地冒出一句:“该给你买双高跟鞋了。”感到话中有味,赶紧跑到穿衣镜前左顾右盼起来,可不是嘛,窝胸挺肚的,哪还有往日的风采?偏还要嘴硬:“敢情你们男人不生孩子不带孩子了,换过来试试!”嘴上是这么说,但还是去城里买回一双白色软牛皮高跟鞋。
休完假头一天上班,身穿长裙,脚登高跟鞋,抬头挺胸地走出家门,自我感觉甚佳。可是没走出200米远,双脚便火辣辣地抗议起来。回去换鞋是来不及了,只得硬着头皮走到办公室,三十多度的气温加上长筒丝袜的保暖,使脚越发地受罪。热汗津津的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脚从高跟鞋里解放出来,一看,脚后脖已严重损伤,血渗透了丝袜,害我一上午坐在办公桌前没敢动地方,同事笑我:真是潇洒走了一回啊!
中午下班了,顾不上什么雅不雅观,一瘸一拐地蹭回家,一进家门,便气急败坏地把高跟鞋甩在地上,一边向丈夫喊道:“都怨你,让我活受罪,以后要穿你自己穿好了。”一边举起双拳冲向他,丈夫大笑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