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11月03日
头版
01

渭河总厂出台内部待业办法

本报讯 为积极推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陕西渭河精密工模具总厂近日出台了职工厂内待业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从1994年10月26日起,因考核不合格或未被劳动组合上的,由所在单位领导提出解聘意见,报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后下岗待业。下岗人员自办理离岗手续的下月起停发三线津贴。头3个月发本人月工资的80%工资,第四月发70%,第五月发60%。自第六月起,按不低于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当地社会救济金150%发给生活费。下岗期间不发劳保用品,不享受有关假期。待岗满1年仍无单位聘用的、或严重违犯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和不服从分配的,工厂将给予除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颜力)?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