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待业保险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停发待工救济金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待业职工,有资格享受待业救济金。但是,我不明白待业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待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待业救济金和其他费用,请帮助答复。
读者:文尚君
文尚君读者:
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第16条中明确指出:待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待业保险机构停发待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一)领取待业救济金期限届满的;
(二)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三)重新就业的;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五)在领取待业救济金期限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