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超发工资如数扣回
严禁年终突击花钱
劳动部日前就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提出措施,要求各地劳动部门执行。
劳动部强调,要切实做到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对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工资基数、效益基数和浮动比例,同时要特别注意剔除非劳因素带来的收益。在挂钩结算过程中,既挂上也要挂下,凡未增加效益的,都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浮动比例扣减应提工资。亏损企业实行工资与减亏指标挂钩,促进企业扭亏增盈,达不到减亏要求的,不得增加工资或奖金。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不得突破包干基数,或采取其他非工资渠道增发工资奖金。
劳动部还规定,企业要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职工工资,建立工资储备金,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脱离经济效益增加工资奖金和分发实物。(《信息日报》199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