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12月08日
头版
01

私营企业用工劳动部有新规定

据组织人事报讯

最近,劳动部对私营企业用工作出新规定。

劳动部规定,私营企业用工主要在城镇招收并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登记。私营企业不得招收在校学生和16岁以下的童工。私营企业解除雇工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未办理手续而终止合同应负法律责任。私营企业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延长,应经职工本人同意发给加班工资,加班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