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拒绝欺诈
“黑心秤”调查 文/魏雅华
我们的市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繁花似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五光十色、美不胜收,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可几乎所有的人也都感觉到了:今天,在市场买东西几乎成了一门学问。价格、质量、计量五花八门,你得时时提防,处处当心,提防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所设置的陷井。
伪劣假冒、价格欺诈、计量欺诈,几乎成了如今市场的三大公害。哪一个消费者没上过这个当?哪一个消费者没吃过这个亏?哪一个消费者又不对此事感到揪心?
带着这问题,我走访了负责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计量执法检查的西安市莲湖区技术监督局及所属的稽查队。
一、杆秤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接触最多的计量器具莫过于杆秤。现在我市市场上大量使用的杆秤究竟情况如何?合格率多少?专门坑害群众的黑心秤有多少?
在市场上使用的杆秤,都必须经过技术监督局的鉴定方可使用,末经鉴定并发给鉴定合格证的杆秤在市场交易中使用应视为非法使用,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杆秤的商贩必须及时、主动将杆秤送技术监督局审验。据莲湖区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长安介绍说,西安市莲湖区内的有固定摊位的商贩绝大多数都能及时、主动送审。未经审检的杆秤很少。
杆秤审检的合格率逐年有提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经过审验的杆秤在秤杆上贴有红色、或蓝色、绿色的审验合格证(不干胶标签)。若无此标签,即属于未经审验的杆秤,消费者有权拒绝用此计量器具称重,并可向技术监督局稽查队举报。
杆秤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审验,并更换颜色不同的标识。经过检验的杆秤受法律保护。
1991、1992、1993年杆秤的合格率仅占70%左右,1994年元旦前后,检查的合格率便已上升到91%~98%,莲湖区各农贸市场平均合格率为94.7%。
94年5月,市场普查杆秤的合格率为95.8%。
杆秤审验的收费是很低的,杆秤为2元,案秤为5元,台秤100公斤以下7元,100公斤以上10元,电子秤10元。
从1994年12月22日到1995年元月11日,据西安市莲湖区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对辖区内17个农贸市场的普查,共检查2113个杆秤,没收不合格杆称68个,合格率为96.8%。
从以上情况看,在我市各农贸市场,使用6两秤、7两秤、8两秤、9两秤的“黑心秤”者有,并未绝迹。但也不是很多。杆秤的合格率在不断提高。对这个情况应当有一个从质到量的认识,以便对我市农贸市场的计量情况有一个清醒的、恰如其分的估价和认识。
从以上数字还可以看出,在农贸市场经销农副产品的商贩绝大多数在计量器具上是守法的。昧心、胡作非为的确是少数。同时也可以看出,我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在计量监督执法上是努力的、有成绩的。且情况一年比一年更好。
“黑心秤”种种
从稽查队所收缴的“黑心秤”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在秤砣上做假。
这是最多的一种。不法商贩大都是两个秤砣,一个是用来应付市场计量执法检查的,另一个是将标准秤砣在砂轮上打磨,重量大为减轻的秤砣。用这种秤砣就可以将正常的秤变成7两、8两、9两秤。
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首先检查秤砣有无破坏过的痕迹,有无人为加工的痕迹,秤砣系铸造件,底面应有铸造模腔痕迹,若无此痕迹,则有造假之嫌疑,可要求进行鉴定。
2、专门定做的“黑心秤”。
所有生产度量衡器具的生产厂家,都必须持有由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无论国有、集体、个人私有企业),方可生产度量衡器,否则便视为非法生产。
从检查的情况看,西安市绝大多数有固定厂址的生产厂家,均持有生产许可证。
但是,在外地农村许多“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无证生产的情况也屡有发现。比如河南省长葛县董村,便是一个杆秤生产村,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在做秤。做杆秤是这个村子传统的手艺,大都没有生产许可证,而且又缺少技术监督。他们所生产的秤通过小贩,大批量地流人城市,扰乱了城市对杆秤生产的监督管理。
按照规定,使用杆秤的用户,必须在持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国家指定的厂家或商店去购买杆秤,并保存好发票以备检查。但许多小贩贪图便宜,(杆秤定价在10—15元/每杆,而流动卖秤者多在8—9元出售),也常从这些非法兜售者手中买秤。这些秤的质量便无法保证。
还有一些采用原始工具手工生产杆秤的人,从外地流入西安,在西安市三府湾、康复路一带租住民房,开设地下手工作坊,非法生产杆秤。虽然执法部门屡有查获,并严加处罚,但始终未能绝迹。于是,有的非法商贩便与之勾结,在这些地下生产作坊以每杆40—50元的价格专门定作“黑心秤”。
这些秤从外观上看是很难判定的,所以,应当提醒消费者的是,请注意检查秤杆上有无审验合格证。
在市场执法检查中,还曾经发现过可以伸缩的滑杆秤(或叫拉杆秤),此秤的前端有一段套筒,可以拉出推进,以弄虚作假,这种秤容易识别。
在市场执法检查中,莲湖区技术监督局稽查队还曾经发现过这样的黑心秤:有人将秤杆上的标识2.5公斤的2有意弄掉,于是2.5公斤的秤就变成了5公斤的秤。这种秤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黑心秤。
“黑心秤”的处罚
“黑心秤”是不合格、坑骗消费者秤的俗称。
在制定计量标准时,对不合格秤是这样认定的:
杆秤的分度值,500克误差应小于±1.0d,1/2称量误差不得超过士2.0d,最大称量误差不得超过士3.0d。
我们通常使用的误差为:
每公斤价值在6元以下者,其误差为每10公斤不超过20克,即2%。4—25公斤的秤不超过100克。
每公斤价值在6元以上者,(6—30元)4—25公斤的秤,误差不得超过10克。即精度应比称6元/公斤以下的商品的秤高出1讲倍。
对于“黑心秤”的查处是相当严厉的,发现不合格的杆秤,现场处罚为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没收非法所得,立案调查。严加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计量器具上发现有故意行为的,如前所述,定做、改制、减轻秤砣、挖改标识等手法,将合格杆秤改成“黑心秤”的,除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外,还可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结束语
杆秤是一种简便、易于携带、价格较低、易于操作的计量器具。因此,在我国广泛使用,并且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但是,杆秤的弊端也很多,首先是太容易作弊。
除了上面所述的种种作弊方法,还有在操作上的作弊,比如在秤盘下加一块磁铁,加重秤盘,故意压秤,翘秤、滑秤,手法极多,防不胜防。
另外,杆秤的识读不能使买者和卖者同时很方便地识读,这也是它的一大弊病。
因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提出了要逐步淘汰杆秤的构想。
杆秤已经走完了它的历程,完成了它在人类进步历程中的使命,该换代了。
更加便于卖买方共同识读的案秤将迅速普及,并取代杆秤。
西安市的有关机构正在制定这方面的法规,并将从1995年下半年起,在城六区及长安、闫良逐步地淘汰杆秤,在所有的有固定摊位的经销点上以案秤取代杆秤。
关于这一信息,提请各衡器生产厂家密切关注。
无需多久,杆秤将退出市场。
无需叹息,社会总在进步。
市场拒绝欺诈。
(照片为西安市莲湖区技术监督局局长王金润与工商局副局长田党生在劳动路市场检查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