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重庆市颁布《实施意见》
职工代表可进董事会
据重庆工人报讯 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可经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决策。这是在日前召开的重庆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会工作会上,正式颁发的《重庆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从而使加强和完善试点企业的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有了法定的依据。
《实施意见》中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也可有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进入董事会可以公司职工代表或职工持股会代表的身份,经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所有公司的监事会都应有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