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加强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
杨兴富阐述全总有关思路和主张
据工人日报讯 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如何加强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日前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和主张,并由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杨兴富代表全总就此重大问题作了阐述。
这些思路和主张主要包括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试点中的作用等。
杨兴富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有企业转机建制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这是一个依靠谁的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杨兴富说,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实质是坚持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我国实行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是为了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不论实行什么样的经营管理制度,职工的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翁地位都没有变,并且必须从制度上切实保障。
杨兴富说,在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他说,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基本形式,已在我国企业中得到普及。我国《宪法》、《企业法》、《工会法》、 《公司法》等若干法律法规,都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明确规定。多年实践证明,该制度是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有效形式。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必须坚持并继续完善。
就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问题,杨兴富说,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也是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实现形式。所有试点企业都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试点方案》的要求,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其他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此制度。
杨兴富在介绍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主张时说,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是职工参与企业高层次经营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试点企业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所占比例根据各企业实际在各公司章程中要作出规定。
在谈到发挥工会组织在试点中的作用时,杨兴富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会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群众工作,精心处理好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应参加同级政府试点领导机构,企业工会应是企业试点领导机构成员,并参与制定企业试点方案,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研究制定本企业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力求通过试点,积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经验,探索出一条现代企业制度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