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贯彻《劳动法》不可等闲视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今年元月1日已正式施行。两个多月以来,各企事业单位执行的情况怎么样呢?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要落实还有一定的难度。
例如,有这样一家企业,自元月以来,除春节的几天假外,厂里每个星期天都要求职工加班,加班不按加班付酬不说,还规定如果有谁因事不来加班,扣罚当月奖金等等。
显然,这家企业的做法是违背了《劳动法》的。令人奇怪的是,这家企业违法行事已两个月有余,除了职工们议论纷纷外,有关部门,比如这里的执法部门以及这家企业里的工会组织竟无一人过问、干预,以至纠正。
由此可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易,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才行。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生产任务紧火时,适当地延点或者加班,也未尝不可。但前提是要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来办。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必须认认真真学好《劳动法》,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并能在必要时理直气壮地以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对于各级执法部门、工会组织来说,在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过程中,必须随时随地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那些违背《劳动法》的做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董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