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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6月24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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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烧焦的人头……

“起火了!”随着这报警的喊声,村南麦场上火光冲天,映红了黑漆漆的夜幕。在村民们救火中,却从草垛中刨出一块黑色“石头”。大伙围住仔细一看,不禁惊叫起来:“是一颗烧焦了的人头!”此事发生在古都咸阳东郊窑店乡仓张村,时间是1994年7月4日凌晨4时。

当日上午,渭城公安分局成立“7·4”杀人、碎尸、焚尸案侦破组。为了弄清被杀者是何人,专案组组织百名干警与保卫干部,分为20个小组对周围厂矿、学校、农村进行深人调查,并张贴了2000多份“寻尸启事”。7月7日,来自乾县、泾阳、三原、甘肃、渭城区等地的8名群众来到专案组,说他们都有特征类似“寻尸启事”所描述的男性亲人失踪。经缜密的分析和找亲人辨认头骨,侦察视线集中在张生让身上。

张生让,男,41岁,渭城区正阳乡同仁村村民,平时做小生意,并在家开办养鱼场,本村村民反映,张在渔场雇佣同村青年妇女朱东惠帮忙,两人关系暖昧。张生让7岁的女儿说,其父7月3日晚被“朱阿姨”叫了出去,从那以后再没有回来。据朱的丈夫陈靠社所在的汽车修理厂厂长证明:陈靠社7月4日凌晨回厂,说他开车在三原出了车祸,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并借走部分现金,去向不明。

7月10日,干警们从同仁村村南的河堤里挖出张生让的无头躯体。接着,侦破组干警在陈、朱可能藏身的泾阳、三原、西安、陕北等地的亲友家张网抓捕。均不见二人踪影。得知陈有一大哥在甘肃酒泉钢铁公司工作的信息后,干警们于12月初又赶到嘉峪关市,在陈犯的大哥家抓住化名“傅小红”的朱东惠,接着又在附近的汽修厂抓获化名为“谢小刚”的打工汉陈靠社。至此,距发案时间正好5个月。

陈、朱俩自知罪恶难逃,交待了作案的整个过程:去年张生让与朱东惠勾搭成奸被陈靠社发现后,陈以此要挟张,声称只要张拿出3000元钱便与朱东惠离婚。张因手头无钱,亦不愿与患病的妻子离婚而遭人非议,于是尽管口头答应,但每当陈索要3000元时便借故应付。这不仅激怒了陈,也气坏了满心欢喜准备和张结婚的朱东惠,两人自此便联手对付张。7月7日晚,朱、陈二人在陈上班的铁道部第二十局汽车修理厂商议,如果张“再不拿钱,便把他放倒(杀死)”。7月3日,陈、朱二人准备好镰刀,三角刮刀等作案工具,于晚7时许将张生让从家中叫至村南棉花地,再一次催要那3000元钱,张说他现在暂时没钱,朱东惠气愤已极,拿起镰刀在张脖子上猛砍一刀,同时对陈喊:“放倒他。”张撒腿便跑,陈追上去,用脚绊倒张,在张胸部狠捅两刀,致张死亡。陈、朱又将张的头用镰刀割下来,将尸体抬到渭河岸边河堤匆匆埋掉,然后将张的人头带至窑店乡仓张村村南,塞进一麦垛中,放火点燃麦垛……

1995年4月17日中午11时35分,“7·4”杀人、碎尸、焚尸案主犯陈靠社被执行死刑。另一案犯朱东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立功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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