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
文/吉三
某日,我出差咸阳飘车返西安,至玉祥门车站下车,已是下午4时上下。中午未得休息,人甚疲倦,便将一提包搭在肩上,低头向东径往单位行去。方数十步,却逢一年轻人匆匆迎面—头朝我撞来。急让,其右手臂已与我左手臂相触。怒目视之,一脸色苍白骨瘦如柴之青年耳。遂不与争辩,再向东行。
却不料身后一声断喝,令“站住。”回头望之,是那青年喊我,不觉忿然,问:“怎样?”
青年说:“你撞了人怎不说个明白?”
我说:“是你撞我还是我撞你?”
青年说:“当然是你撞我!”说着便把两手并拢,将二拇指并齐令我看,“你把我的手指都撞紫了。”果见其右手拇指比左手拇指略短一截,且呈紫黑色。
我当即明白:我遇到吃“混饭”的人了。早就听说西安街头有此类人,常在车站附近讹诈外地人,数十元数百元不等,只从未遇见过。此人必是染了拇指颜色来大街上赖人的。再看此人,只见他骨销形乏,腰弯腿软,当是瘾君子无疑,心里不由得想与他较量一番。便说:“很好,你想怎么办”
他说:“赔钱!赔我医疗费来!要不随我上医院!”
果然是今日“皮五癞子”一个!
我却笑道:“你今天算找错人了。”又指指对面的省工会大楼,“我就在那里上班,要看工作证吗?”便又掏出记者证来,再说:“要钱,我身上没有,你跟我到报社去拿吧。”
此语大约颇出他意料。青年人一怔,转身便走,口中嘟哝道:“看你年纪这么大,我不跟你计较了。”遂急步走去,只两分钟,已窜入人群中不见了。
归来与同事说起,都说何不写出来见之于报端,也给社会一个警告。凡此种人,你怕他,他就凶,你不怕他,他就逃。大家都不要怕这种人,他自然就没了市场了。于是写出来,供储君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