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建立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
(上接第一版)协商谈判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关键程序,不能逾越。市自来水厂行政领导怕麻烦,便提出将集体合同直接交职代会审议。市总认为集体协商谈判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一项权利,不坚持这一制度,就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犯,使他们认为集体合同是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及时纠正了这种做法。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要反复协商。大荔县药材公司工会就职工医疗费问题与行政进行了三次协商才达成共识。(上接第一版)协商谈判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关键程序,不能逾越。市自来水厂行政领导怕麻烦,便提出将集体合同直接交职代会审议。市总认为集体协商谈判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一项权利,不坚持这一制度,就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犯,使他们认为集体合同是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及时纠正了这种做法。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要反复协商。大荔县药材公司工会就职工医疗费问题与行政进行了三次协商才达成共识。>
职代会审议也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试点单位坚持会前将合同文本草案发到职工手中,使其有充分的时间思考酝酿。职代会上由工会和行政分别就合同草案的产生经过、各自承担的义务向职工做出说明,交付审议,职代会审议通过之后,工会和行政双方才正式在合同上签字。这样做,既加强了对集体合同的监督,也使职代会的职权落到了实处。
市总在具体指导中,针对试点企业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做到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韩城市工贸公司起步早,在全省率先签订了集体合同、澄城县行动快,先后有8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市总工会抓住这两个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对全市推行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扩大试点稳步推进
在市总直接指导下的企业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工会都完成了1至2个试点工作,为面上的指导取得了经验。现在,全市已在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乡镇等70户企业扩大试点,为全面推行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集体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开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集体合同能否切实全面履行,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利益,关系到集体合同制度能否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市总在试点企业集体合同实施后,继续跟踪调查监督与推进,与企业建立了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体合同实施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市总还指导企业建立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每季度就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半年由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一次评议,年终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行政与工会认真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
渭南市总工会推行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扎实,步子稳妥,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同时,带动了工会各项工作。从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来看,职工的工资收入都有所增长,且能按集体合同的规定及时发放,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也受到了保护,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