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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下岗者实施“安全转移”
据金陵晚报讯 南京市委、劳动、财政、税务、工商、工会等综合部门联手为该市30万下岗职工实施“安全大转移”。主要措施有三。一是实行“开发型转移”,鼓励企业兴办“三产”,让富余人员有新的用武之地,同时鼓励富余人员走出企业自谋出路。有关规定确定:凡经市劳动部门认定的为安置下岗待工人员而兴办的第三产业或劳动服务企业,三年免交所得税;富余人员凭待工证明,可以到工商部门优先领取营业执照,劳动关系和待工生活补贴仍在原单位保留两年,如果与原单位脱钩,可一次性领取两年的待工生活补贴。
“外向型转移”则把再就业工程纳入了全市产业调整的总体战略,通过跨行业的调剂使富余人员重获就业机会。今后各类新办、扩建企业在配备劳动力时,一律先调剂,后招收。各单位招工必须报市里批准后方可招聘;用人单位优先从经过培训的下岗职工中双向自主选择。
对那些在社会上很难找到新岗位的老弱病残,市政府将实行“保护型转移”,也就是通过特别关照给他们一个尽量好的安排,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现役军人家属、烈属以及配偶是残疾人、失业者、家居农村者,均不得作下岗待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