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谈企业“招待费”
蒙宪元
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发布的一项规定要求:企业厂长(经理)每半年向职代会据实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向职工传达。对这一规定,广大群众打心眼里拥护。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的各种费用。按理说,这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正常开支。但一些年来,少数企业中的少数领导干部却在这项正常开支的名义下,进行了许多不正常的、甚至严重违法违纪的开支。比如奉迎上级领导的“进贡”送礼,承担上级的违纪发票报销,陪同上级外出“考察”时住高级宾馆、搞豪华宴会、玩卡拉OK、洗桑拿浴、公款购私物等等,均由企业承担,结果转一圈下来,少则花几万,多则十几万元。
面对愈演愈烈的吃喝风,难怪人们说“招待费是个筐、吃喝玩乐它都装”。这样到了年终,尽管财务结算出来的“招待费”数字大得惊人,但有些领导却不以为然,甚至振振有词地一言以蔽之:“这是正常的企业公关支出”。更应当指出的是,企业当中的这类费用不论怎样支出,一些单位的少数领导就象是花自己私人口袋的钱一样,不受任何监督,也不向任何一方面报告。
众所周知,权力不受监督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之一。不久前召开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可以认为,今天国家有关方面对企业中问题较多的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规定,便是在企业进行落实的行动之一。现在岁末将近,该是企业领导向职代会“据实报告”的时候了,但愿企业领导都能严以律己、自觉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