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们是一些在校大学生。寒假快到了,我们想利用假期打工赚些钱贴补学费,不知要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西安韩琪耿永宁
韩琪耿永宁同志:
根据国家劳动部以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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