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惩恶扬善应及时龙元伟
读了《陕西工人报》1995年11月23日一版头条刊登的《长歌当哭慰忠魂》通讯后,笔者禁不住潸然泪下,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而献出年轻生命的滕伊油生敬意,更为那白发苍苍、悲痛欲绝地跪倒在记者面前的英雄的母亲而流下悲愤的泪水。痛失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此人生之一悲也!而更悲的是英雄死去一年零八个月之后才得到一个公正的评价。
社会治安的治理,光靠公检法部门是不行的,全社会都要参与。在这里,及时惩恶扬善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的英雄滕伊是在牺牲了一年零八个月之后,经社会舆论和新闻单位两份《内参》的督促下才得以公正评价的。由于官方的结论跚跚来迟,使英雄差点落得个打架斗殴致死的恶名,个中缘由值得一究。假如凶犯至今还未抓获,假如凶犯畏罪自杀或死于其他意外事故,假如没有记者到滕伊家的采访,那么英雄的母亲还得继续奔走呼号,还得继续流泪下跪!
党和国家正下大力治理社会治安,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对先进个人进行重奖、表彰。滕伊壮烈献身后,却由其父母借债葬子,这着实让人心寒。幸好英雄的母亲是位意志坚强的人,还有一个为儿子讨一个公正说法的信念支撑着她,她终于挺过来了。假如不是这样,那后果又将如何呢?
惩恶扬善本是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份内之事,为什么非得要舆论和《内参》一再地督促呢?真是怪哉!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难道不应该自省一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