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的困惑
杨文杰/文
《劳动法》实施一年了。作为一名基层的工会主席,我想把在实施《劳动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让人困惑的问题谈一谈。
困惑之一,工程任务紧张时,职工们的节假日、双休日得不到休息。每当施工单位招揽下新工程后,建设单位都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工期要求非常紧张,施工单位为了本企业的社会信誉,大都一个劲地赶工期,节假日、双休日根本休息不成。有时还要延长工时,加班加点,才能保证工期,《劳动法》中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难以落实。
困惑之二,法定节假日、星期天延长工时的工资报酬,企业难以给职工兑现。
困惑之三,在工程完工后,没有揽到新工程期间,职工的最低工资没有保障。近一两年来,国家对基建项目进行压缩,建筑行业“僧多粥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加之在改革的过程中,投标揽活的规范又不尽人意,出现了干工程的找不到工程,不干工程的又到处出卖信息,转包、分包、二包、三包随处可见,使施工单位根本无力支付在工程施工衔接期间的工作工资和息工工资,致使部分或全部职工生活难以保障。
(作者系铁一局桥梁处一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