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要勇于扶正祛邪
本报评论员
今天,本报发表的眉县县委为遭诬告的企业家“端黑锅”的报道,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反腐败斗争中有一定现实意义,值得有关方面借鉴和深思
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国运党风民气的大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严于律己的前提下,认真地抓好反腐败斗争,清除隐藏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的蛀虫。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随着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不排除极少数人,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采取恶人先告状的伎俩,诬陷那些严格管理,励精图治的企业领导人。目前,一些单位中的“内乱不止”,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此,要真正把反腐败斗争深入地开展下去,就必须在认真二字上狠下功夫。对于不管是什么人,通过什么形式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泾渭分明,该严办的严办,该教育的教育,该还以清白的还以清白,务必做到公断明了,扶正祛邪,惩恶扬善。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一是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孰是孰非,总得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人民的利益,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否则,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很难得出一个公正结论的。所谓“公生明、廉生威”正是这个道理。二是要有科学求实的态度。明辨是非要以事实为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论产生于调查研究、弄清事物本来面目之末,而不是看什么人的眼色或凭主观想象行事。有实事求是之意,无哗众取宠之心,就能够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不凭感情和个人意气用事。三是要有勇于扶正祛邪的大无畏精神。在当前,查处腐败艰难,弘扬正气也不易。于是,对那些一心只想当“太平官”,保乌纱的人来说,遇事应付推委,以不了应百了就成了他们处世的一个法宝。在这些地方或单位必定香臭不分,黑白不辨,腐败之风只能是愈演愈烈。
有比较,才能鉴别。有鉴别,有斗争,才能发展。真善美和假丑恶就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反腐倡廉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既要勇于和一切腐败分子作斗争,又要敢于为那些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严格管理而受到非难的先进人物撑腰壮胆。只有弘扬正气,造成一个正义伸张,歪风敛迹的社会氛围,才能鼓舞激励广大群众更积极地投入反腐败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讲,看不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企图一蹴而就是不对的,而把一切看得一团漆黑,“洪桐县里没好人”,不相信群众,不敢扶正祛邪的消极悲观情绪则更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