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认真对待职代会的提案
徐寿湖/文
企业每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都要收到职工代表的大量提案,内容总不外乎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这些提案凝聚着职工对企业的厚爱和对领导的信任,也包含着职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企业领导对职工代表提案的态度如何,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是否真正享有民主参与的权利。
然而在一些企业里,有关领导对提案的答复尚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朦胧式,有的领导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时言词含糊、模棱两可,既不说不采纳、也不说能解决,给人一种迷惘之感;二是敷衍式,一些企业领导迫于无奈,佯装把所有的建议都接纳过来,不是说交有关部门处理,就是说等“研究”后解决,而在实际处理中,就是不尽力去办;三是过激式,有的领导答复提案言过其实,明明是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却夸口数日即能解决,而实际上久拖不办,依然如故或改进甚微;四是推卸式,有的领导不从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作风上找问题,却对提建议者横加指责,把自己的问题推到别人的身上,如此对待提案,不能不引起职工反感。
提案征集工作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是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是发挥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重要体现。广大职工常年在生产第一线,企业哪个方面存在不足,他们有权向职代会提出来,以求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如果把职工提案变成了走形式,而且会后也不很好抓落实,实际上就是对职工民主权利的亵渎,也将挫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长此以往,职工对提案的有效性就会失去信心,民主管理将成为一纸空文。
鉴于此,作为企业的有关领导应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在向职工代表解释、答复提案的过程中,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绝不可糊弄。一定要逐条作出肯定的答复,有条件的要立即办,条件不成熟的要说明情况,让职工心里有谱,而不要等到“猴年马月”,使职工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