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放“冒火”
文/王炳智
正月里来是新春,过罢春节闹元宵。元宵节这天,举国上下,白天唱大戏、耍社火、荡秋千;晚上观彩灯、玩龙灯、猜灯谜……热闹得不亦乐乎。而在宝鸡一些地方却是既点灯赏灯又放“冒火”,且放“冒火”已是这一带正月闹元宵的主要项目之
正月十五晚上,天刚擦黑,家家户户就热热闹闹,喧腾忙碌起来。抱干草、找柴禾、扫院落、清巷道,在自家门前、巷道口上,一连堆放许多柴草堆。村舍紧紧相连,逶迤延伸,好似长龙。孩子们高兴地在柴草堆里放上一撮撮食盐,大人们放上一些干透了的松柏树枝,当圆圆的月亮还未在山顶露头,即点燃处处柴草。霎时,火烟股股直往上冒,故称放“冒火”。
当黝黑的夜给灯火一个充分表现的背景。你听那柴草堆里的青盐象放鞭炮似的爆发出阵阵脆响,动人心弦;你闻那松柏散发出缕缕浓烈的清香,沁人心脾;再看那长长的、红红的火焰连接起来,舞起条条火龙,映红一片片天地一张张笑脸。好象昔日的甘辛、明日的企盼,就在这瞬间辉煌起来。
这时候,前呼后拥,手舞足蹈的男女老少,便依照班辈和年岁的大小,排列成行,一个跟一个地从“冒火”头上跳来跳去,有说有笑,有唱有跳,直至夜深火熄。
人们虔诚地认为,每年正月十五晚上,让“冒火”这么一冲烧,过去和今后所遇的瘴烟霉气,灾星祸苗便会冲散烧尽。新岁所有的日子就会吉祥平安,人寿年丰。
放“冒火”的历史很久远。在远古时代,火在先民的眼里,是人类文明的母亲,战胜黑暗和恐惧的武器,它除了给予人们物质上支持,还给予人们极大的勇气。在宝鸡地区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传说:很古的时候,玉皇大帝听信谗言,说西府(宝鸡的古称)的百姓不安分守己,犯了“天规戒律”,遂下旨让火帝真君去火化予以惩治,时间就定在正月十五的晚上。火帝真君亲临西府实地调查,发现这里的众百姓都勤劳善良,并没有犯什么“罪”。于是,他决定要拯救芸芸众生。但又怎能瞒过玉皇大帝呢?火帝真君经过多日的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叫众百姓在元宵节晚上,院子里挂红灯,大门前放“冒火”,并连成一片,灯火燃的时间越长越好。
这天晚上,玉皇大帝见西府一片火海,以为百姓都被“火化”了,顿时龙颜大悦。后来这个“骗局”还是被玉皇大帝知道了,他大发雷霆,下令以“欺君不赦”之罪把火帝真君给斩了。人们为纪念这位曾拯救过自己的火神,每年到了元宵节晚上,均依旧按照他的吩咐去做,家家庭院挂红灯,户户门前放“冒火”,以此来寄托感谢思念之情。从此,火便在先民心目中有了神圣的地位,更有了光明、幸福、安乐、劫灾的含意。以至于不慎失了火造成损失,也仍然被看作是好兆头,日之为“火烧十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