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建立劳动监察机构101个
如今职工投诉有门了
本报讯 “叮铃铃……”,省劳动监察总队一位工作人员拿起了桌上的电话,听完了对方的陈述后,对记者说:“又有群众举报了!”
去年是贯彻《劳动法》的第一年,为了确保《劳动法》落到实处,我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除了主动对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同时还积极支持群众举报投诉。去年我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231起,立案查处304起。目前,全省已建立劳动监察机构101个。通过培训、考核,全省共任命劳动监察员289名、聘任劳动监督员593名。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劳动厅又制定了《陕西省劳动监察暂行办法》和《试行规程》,使劳动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已先后设立了劳动监察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设有专人负责举报管理工作,基本沟通了广大职工与劳动监察机构的联系,对于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去年8月,有人投诉某单位劳司拖欠252名职工的工资达4个月之久,省劳动监察总队接到举报后及时进行查处,该企业全部支付了拖欠职工的工资。今年2月,西安某公司在与新聘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要求每个员工交纳1000元押金,员工们觉得不合理,便电话投诉至省劳动监察总队,省劳动监察总队接到电话,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当天便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
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领导说,对于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广大群众尽可放心大胆地投诉,监察人员会为投诉人保密的。
本报记者
张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