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亡”及其他
文/孙天常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单那死法就五花八门,足以编部《今古奇观》。前些年有女职工陪酒助兴,结果命丧“酒”泉,让人感叹唏嘘;近年来的“意外伤亡”更让人拍案惊奇。且看:
一广东某八品官,壮心不已,喜的是依红偎翠,谁知乐极生悲,魂消在陪泳女怀里,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武汉某区工商局长朱德华,好的是公费垂钓,怎料祸福无门,钓竿阴差阳错地触了高压线,废了两只“金胳膊”;住院治疗以及请客送红包,共花去19万元,全用公费报销。
一去年八月,云南金平县金平舞厅发生一起恶性爆炸案,“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陪同上级领导的团县委副书记刘某(女)当场被炸死;那位上级也付出了血的代价——搭上了一只胳膊,腰里还被掏了个洞;算他造化大,保住了小命。
这类报道,每每召来群众的笑骂:活该,天报应!而我总笑不出来,如果说淫乐而死的八品官和朱德华是咎由自取,那么刘某纯系是遭逢无妄之灾。前者是“自作孽,不可饶”,后者是“事出有因,情有可悯”。而这类“意外伤亡”的“价值”更应值得探讨。
意外伤亡,顾名思义,就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伤亡,那是命运之神在搞恶作剧。欧洲一主教喝水被苍蝇呛死;印度一猎人被蟒蛇喷了口黄水,面部溃烂不治而死。这大概是意外伤亡的绝妙注脚,这些人的死,与个人行为无涉,勾起的只是同情和叹息,而前边列举的几起“意外伤亡”,怕该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来诠释吧!
个别中见一般,偶然中察必然。现今的腐败现象,远非“个别”、“少数”能概括;亦非“错误”、“过失”能界定。命丧“酒”泉和魂断“舞”林,足以反映相当一批领导干部陷进腐败的泥淖,对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骂声载道。不是有“三公”、“三转”之类的说法么?这些足以说明当前腐败现象的严重程度,足以反映广大群众的愤慨和抗议。弯弓空射,弦惊飞鸟,显然是鸟儿成群;兔走触木,折颈而死,明摆的免不在少。在腐败已成风气的情况下,生几桩“意外伤亡”,实在不足为奇。在酒场折冲樽俎,那酒便成催命之鬼;在色情场上追香逐艳,那色就是伤身之剑。何况现今假酒不少,小心碰上了把你放翻;时下艾滋病亦非绝迹,染上了就得自认倒霉。“上帝让谁灭亡,就先让谁疯狂。”那些搞腐败的人,都是被欲望的魔鬼折腾得发疯的狂人,都是在按魔鬼的笛音跳舞,如不醒悟,必然滑向地狱,其毁灭是必然的,再说人心难欺,国法不容,反腐败的利剑高高举起,那些搞腐败的人,早晚要受到惩罚的。此时侥幸,彼时必败!
杜绝这类“意外伤亡”,首要的怕不是加强保安措施,而是要加大反腐的力度,做官不知耻,必是无耻之官;无耻之官,必是戕残民命之贼,只有对其动真格的,才有震慑力量。其次要加强“官德”修养,在灵魂深处筑起拒腐的堤坝,这样才能做到严格自律,腐败现象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抑制,“意外伤亡”自会绝迹。
有人腐烂,有人燃烧;有人流芳百世,有人遗臭万年。想想孔繁森、张鸣岐和李润五同志吧,他们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在人心中树起不倒的丰碑,那些搞腐败的人难道不赧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