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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4月30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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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也违法吗?

高律师:

去年冬,我去环城公园散步,遇到一个弃婴,围观的人很多,却都不管,我看孩子很可怜,就把她抱回家。经与丈夫商量,尽管我们有个儿子,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孩子,把她养大。今年3月,计生部门找到我家,说我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并罚了钱。我想不通,难道做好事也违法吗?

张秀珍

张秀珍同志:我国《收养法》已于1992年4月1日起生效。该法规定只有年满35周岁无子女且有抚养能力的人才能收养孩子,收养弃婴还必须向民政部门登记。根据你来信的情况看,你有孩子还要收养弃婴,又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确违反了《收养法》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你收养弃婴是出于人道主义,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国家的法律也是应当遵守的。你正确的做法是:把孩子送到社会福利机构,让孩子在那里健康成长。

高新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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