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日前,北京市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待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凡来北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接待标准是: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天伙食标准最高不超过80元;局级以上(含局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标准最高不超过60元;如确需宴请的,每人每餐不得高于一天的接待标准,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中任何借口上洋酒、鲍鱼、燕窝、鱼翅及茅台、五粮液等各种国产名酒。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北京市进行公务活动期间确需住宿的,一律安排在内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